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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劳动法规

发布时间:2008-12-10    发布者:     浏览次数:1614

——我公司通过蚌埠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题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省劳社明电[2008]6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蚌埠市市委、市政府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责成市劳动保障局、建委、交通局、总工会成立“蚌埠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协调小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我公司作为蚌埠市2007年劳动保障诚信A级企业,从注册成立后就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执行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取得了一定成效。公司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获“领导协调小组”好评,通过了本次专项检查活动。
    2008年12月9日上午,由市建管局张贵森书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梁红梅副支队长带队,以及市总工会领导参加的检查组莅临我公司,听取叶士平董事长介绍了公司的项目建设、工资支付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开展情况。副总经理卓剑就相关工作的具体做法详细作了汇报:公司组建后就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和财务分管副总任正、副组长,制订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下发施行;按规定办理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的缴存;开展以例会、板报、网站为主的多种形式的专题宣传活动,并实行了举报制;监督劳务公司和工程项目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由于措施得当,督办有力,有效预防和解决了拖欠问题,至今无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现象的发生,保持了公司安定团结的建筑环境。
    检查组成员强调了专项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对我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成效给予了肯定,并鼓励我们为端正行业风气、构建和谐社会多做贡献。董事长表示,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推行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包括农民工在内的经济共同体,在权利、待遇、福利等方面把农民工与正式职工同等对待,让他们真正融入到企业中,显示更为强大的团队精神,推动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