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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城市建设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31    发布者:     浏览次数:1114


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城市建设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4-01-31 17:20 信息来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阅读次数:1458 【字号:    

建城函20247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

现将《2024年全省城市建设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1月30日

2024年全省城市建设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全省城市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夯实工作基础,深化行业改革,完善实施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不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系统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活力,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统筹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行动

(一)常态推进城市体检。坚持“无体检不更新,要更新必体检”,常态化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要求,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持续优化完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好覆盖市县的城市体检工作。建立健全体检发现问题、更新解决问题的联动工作机制,依据体检结果编制城市更新总体方案、片区(单元)设计方案和年度计划。

(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进滁州、铜陵城市更新试点和43个城市更新片区(单元)建设。突出功能性改造,采用微改造的“绣花”“织补”方式,整体性、系统化实施有机更新。着力组织实施好一批更新示范项目。

(三)完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协同开展城市更新省级立法调研,完善城市更新技术标准体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探索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市更新资金保障机制和实施机制。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等融资建设运维新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搭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咨询机构等多方对接沟通平台,开展城市更新基金平台搭建研究。定期推介城市更新单元、重点示范项目,多元参与促进项目落地。继续发挥国家补助资金、省级城市更新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四)持续推进项目建设。指导各市围绕“十大工程”,统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2024年新增城市停车泊位48万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5万个)、城市绿道350公里,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2500公里(其中燃气管道1503.99公里:市政和庭院管道计划完成550.06公里、立管计划完成953.93公里,供水管道700公里,雨水管道300公里),更新改造市政污水管网1500公里以上、新增城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40万吨,基本消除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新增“口袋公园”300个以上,新增、改造提升城镇园林绿地面积1500万平方米。

二、加强城市安全韧性建设

(一)持续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聚焦城市生命线安全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重点将应用场景拓展至燃气用户终端、瓶装液化气和水环境等领域;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向县域延伸。规范各市城市生命线平台监测运营,依据《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运营标准》(DB34/T 4713-2024),优化各市工程监测运营组织体系,明确监测运营各主体工作职责,优化预警事件响应流程,建立健全联动响应机制,确保日常监测的及时性、分析研判的准确性、预警联动处置的协同性、监测运营的系统性;支持城市生命线产业集群发展。

(二)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已排查的风险隐患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管理,开展瓶装液化气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严格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审批;组织实施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有效消除风险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按照“管用、管住、管好”的要求,聚焦管道燃气全场景、瓶装液化气全链条,构建“人防+技防”“监测+监管”的城镇燃气安全防控体系。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今年一季度,完成涉燃气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组织开展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第三轮督导检查。

(三)提升城市内涝治理能力水平。持续推进“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滞削峰、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建设体系,系统提升城市内涝治理能力水平。指导各地编制完善城市排水专项规划,优化城市内涝治理方案,完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内涝预警技术,做好汛前应对及检查工作。深入谋划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强化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重点项目绩效管理,持续巩固提升城市易涝点整治成果。

(四)强化城市供水规范管理。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推进皖北地区地下水源向地表水源置换,新增供水能力50万吨/日。持续开展城市供水规范管理评估,落实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相关要求,巩固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成效,提升县城供水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供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规范城市公共供水行为,全面提升城市供水服务水平。强化城市节水,支持马鞍山市和芜湖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持续推进城市供水分区计量,强化城市公共管网漏损控制,指导芜湖市和铜陵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重点城市建设。

(五)树牢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加强城市供排水、供气、供热、道路桥梁和城市地下管线以及城市公园等风险隐患排查及治理,切实抓好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特殊时期市政公用行业安全防范工作,促进安全生产行业治理和社会监督,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积极应对高温、暴雪、强对流、低温冰冻等恶劣天气,加强预警预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设备储备和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切实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系统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一)持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推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补短板、强弱项,以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为核心,实施城市污水管网整治攻坚行动,完善“一厂一策”方案,攻坚改造建设一批市政污水管网。巩固地级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基本消除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规划布局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推动再生水规模化利用;加快补齐污泥处置能力缺口,积极推广垃圾焚烧厂、水泥窑、砖厂协同焚烧处置污泥,稳步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统筹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发现问题整改,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系统治理,同步完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动态更新整改问题清单,实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二)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指导各地统筹推进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完善工作,强化规划科学性、落地性。发挥园博园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城市公园体系建设,合理布局绿色空间,完善城市绿色生态网络,推进“口袋公园”、城市绿道建设,稳步提升城市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努力增加百姓身边的绿色活力空间。常态化推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组织开展“国球进公园”“书香进公园”等活动,推广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配套建设公园、公厕和家长等候区等“三件套”场所设施,提升城市公园绿地服务效能。

(三)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序推进马鞍山、芜湖、六安市海绵城市示范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加强区域流域统筹协调,优化城市排水分区,整治连通城市河湖水系,增加行泄通道,提升城市雨水滞留调蓄能力。2024年全省城市建成区海绵城市面积达44%以上。

(四)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实施《安徽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化、品质化、绿色化、低碳化、智慧化发展目标,推进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加快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指导各市聚焦国家重点支持、地方迫切需要的市政管网、污水垃圾处理、排水防涝等领域,谋划建立动态滚动项目清单,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资金、专项债等,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五)强化市政设施管理与服务。加强全省市政设施管理,充分发挥市政设施功能,完善、优化城市路网系统和排水系统,加快城市慢行系统、无障碍设施、停车和充换电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市政设施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市政设施管理服务融合,提高市政设施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效能。建立健全市政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听取和尊重公众意见,充分体现市政设施建设的服务价值。

四、稳步推动行业创新发展

(一)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以争创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化水气报装便利度,改进和提升“民声呼应”办理质效。建立常态化供水供气服务可靠性评价机制,优化用水用气报装、缴费、查询、维修、投诉、过户、销户等高频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掌上办”一站式服务体验;优化水气网联合报装组织实施,规范服务流程及报装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报装服务满意度评价机制,加强服务满意度评价告知和引导工作,充分发挥评价机制作用,持续提升用水用气服务质量。指导各市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效能管理及信用评价工作,不断完善省信用评价信息系统,完善我省园林绿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我省园林绿化行业市场行为、净化行业市场环境,帮助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指导各地园林绿化行业争创“黄山杯”和全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园林绿化类)”,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城建档案规范管理。结合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新任务新要求,指导各地完善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城建档案信用监管机制,推进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启动《安徽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持续开展城市建设档案“树标杆、创一流”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运用网站、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城建档案宣传活动。

(三)完善行业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规范行业管理水平,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监管机制。加强与专业机构、高校院所合作,运用先进理念和专业技术,发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作用,推动城市体检、城市黑臭水体管护、城市供排水等城市建设工作规范化。继续发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相关绩效考核机制和全省城市建设重点工作现场调度等平台作用,压实工作责任,合力推动年度目标任务有效落实。深入贯彻“四不两直”工作方式,开展实地调研和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继续加强行业主管部门、技术骨干人员等政策宣贯和业务培训。

五、坚持筑牢党风廉政基础

(一)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持理论武装,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城市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二)夯实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抓落实”重要要求,坚持“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深入调查研究,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持续抓好服务群众、服务人才、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建立健全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在全系统全行业落地见效。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滚动排查防治廉洁风险隐患,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设租寻租机会,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奋勇前行,努力开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