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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出台房产“限购令”

发布时间:2011-01-26    发布者:     浏览次数:1600

1月25日,省城房产“限购令”——《合肥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自1月25日起,一户家庭暂时只能新购一套房。 

“限购令”明确提出,遏制投机性购房,本地和外地居民家庭只能在合肥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其中,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意见提出,要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力度,强化市场监管,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实行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

“限购令”还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居民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减征契税。;“限购令”要求,在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政策的同时,探索“综合评标”“一次竞价”“双向竞价”等出让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让价格非理性上涨;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据悉,“限购令”有效期一年,期间国家和省有新政策出台,则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