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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发布时间:2008-12-01    发布者:     浏览次数:1633

动态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建安函[2008]802号

为进一步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实现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省建设厅已于10月8日召开了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管理系统审查会,并在省建设厅政府网站(www.ahjst.gov.cn)建立了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安全动态管理系统)。现就启用该系统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12月1日起,启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动态管理系统。该系统实行省建设厅、各地级市建设主管部门、各县(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等四级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二、该系统启用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申请、审核和审批将通过网上安全动态管理系统进行,并实行动态监管。公众可以在省建设厅网上查询企业和人员的有关安全证书以及信用和安全生产情况。

   三、已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请于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录入和上报工作,2008年12月1日后上报延期或新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的企业,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核。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核查把关,并及时将本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情况(如: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安全检查不良行为纪录情况等)录入信息系统。省厅将根据掌握的情况和事实,结合省级及以上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结果和不良行为纪录情况,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实施暂扣、吊销的日常动态管理。

   四、为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动态管理系统在全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及早发挥作用,省厅将委托安徽省建设行业安全协会对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申报、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分期培训(培训通知由安全协会另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辖区内施工企业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