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

安徽省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等方面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

发布时间:2016-09-01    发布者:     浏览次数:2567


一、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哪两种?

答: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社会化)和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非国有)两种。

二、社会化和非国有职称评审的标准条件是什么?

答:社会化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详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建人〔2012〕151号)。

非国有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详见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建人〔2006〕381号)。

三、社会化和非国有职称评审对象指哪些?

答:社会化职称评审对象是指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方面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非国有职称评审对象是指经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国有建设企业中从事建设工程方面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四、非国有职称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答:非国有职称证书在省内非国有经济组织范围内使用有效;取得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非国有经济组织中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聘任,自定待遇;若调离非国有经济组织,须重新申报参加相应的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取得相应的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后,用人单位方可聘任;非国有建设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也可申报参加相应的社会化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五、非国有职称能否申报相应的社会化职称评审?

答:对取得非社会化评审的高、中级职称者申报评审社会化职称可比照社会化评审的中、初级职称使用。即:非国有高级工程师满5年后可以正常申报社会化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非国有工程师满4年后可以正常申报社会化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六、什么是学历?什么是规定学历?

答:学历是一个人受教育的经历,一般表明其具有的文化程度。规定学历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具备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与专业技术资格一致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

七、对学历的要求为什么要强调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对此应如何掌握?

答:不同的专业有不同的培养目标,不同专业的学历,代表不同专业的基础知识水平。所以,所学专业如果与所从事的专业完全不同,其学历就不能反映其所从事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水平。例如,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人从事建设工程工作,显然其基础知识是不能适应的。因此,对学历的要求要强调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一致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界定是否属相近专业,参照国家标准局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出版的《人事信息代码汇编》中有关学科和专业代码部分的规定,可认为同一学科内的专业为相近专业。

八、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一致时怎么办?

答:凡申报人所具备学历的专业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一致或不相近时,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这种情况可通过参加连续3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满400学时。

九、“专业证书”可否作为学历依据申报社会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答:专业证书不等同于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因此,“专业证书”不能也不应作为申报社会化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依据。原国家人事部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能力、业绩、资历、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和相应的外语水平等基本任职条件”,“今后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国家教委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各种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再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

十、先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获得相关规定学历的人员,可否按后续学历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答:对先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取得相应专业学历者,申报高一级社会化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所学专业应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须在取得规定学历之日起,任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后才能申报。

十一、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对学历、资历如何要求?

答: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直接认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条件:中专毕业,一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大专毕业,一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直接定“助师”级;本科毕业一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师”级;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直接定“助师”;先工作后取得学位,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直接定“工程师”级,如果只取得毕业证书没有取得硕士学位证书不可以直接认定;取得博士学位后,直接定“工程师”级。

十二、双专科学历能否享受本科学历待遇申报职称?

答:双专科毕业生申报职称可按本科毕业生对待,但必须所学专业之一与现工作岗位对口,时间从取得省教育厅颁发的双专科毕业证明书时计算。

十三、不同系列之间专业技术资格可否转评?

答:关于不同系列或专业转岗评聘其他专业